时间:2026-08-21 21:04:34来源: 中国网阅读量:12451
8月21日,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发布《关于202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》,详情如下:
一、自2026年7月起,北京本市202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6348元,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270元。
二、自2026年7月起,在北京市、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,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的个人,以及在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的个人,可在7270元和36348元之间选择月缴费基数。
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6348元核算,参保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69.6元,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63.48元。
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7270元核算,参保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54元,月缴纳失业保险费72.7元。
三、自2026年7月起,在北京市、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,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,以及在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,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93.68元。
四、因2026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差额,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的,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,参保单位不计征滞纳金。
声明: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,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,不代表本网观点,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投资有风险,需谨慎。
Copyright 2005- red.ssrw.cn.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备案号:皖ICP备2023007381号
版权所有:红人资讯网 本站部分信息资源来自网络转载,如有侵权,请来函说明! 邮箱:boss_11@teag.net